青海:2轴、4轴货车超1吨罚5000,源头企业罚300
2018年9月13日获悉,青海省交通运输厅公布了最新修订的《青海省治理货运车辆超载超限办法》。该治理办法在原有的基础上,新增修订了相关信息。
第三十条 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的,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、情节和危害程度,按下列规定给与处罚:
(一)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2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0米的,可以处200元以下罚款;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未超过4.5米、总宽度未超过3.75米且总长度未超过28米的,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;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.5米、总宽度超过3.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,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;
(二)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18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三)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25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四)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27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五)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31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六)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36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七)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3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(八)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9000千克,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,其车货总质量限定标准为46000千克,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,未超过1000千克的,予以警告;超过1000千克的,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,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;
有前款所列多项违法行为的,相应违法行为的罚款数额应当累计,但累计罚款数额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。
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,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对货运车辆超标准装载并放行上路的,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可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:
(一)超过车货轴荷、总质量规定标准百分之三十以下的,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;
(二)超过车货轴荷、总质量规定标准百分之三十以上不足百分之五十的,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;
(三)超过车货轴荷、总质量规定标准百分之五十以上不足百分之百的,处一万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;
(四)超过车货轴荷、总质量规定标准百分之百以上的,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湖北力威汽车有限公司版权及免责声明:
1、凡湖北力威汽车有限公司原创内容,版权均属于湖北力威汽车有限公司,转载请注明“来源:湖北力威汽车有限公司网”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2、凡本网注明 “网友投稿” 的作品,均是网友转载自其它媒体,目的旨在传递更多信息,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3、如因作品内容、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,请在30日内进行。
※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:nieyi@liweicar.com
上一条: | 新址开业悍将156马力让利促销0.55万元 |
下一条: | 乌海市政府实施物流业降本增效专项行动 |